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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次数:702
电话/微信:19943344499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从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所列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医用防护服;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手部防护用品;无菌医用橡胶手套;无菌医用薄膜手套;无菌给药指套;无菌检查指套;无菌橡胶检查手套;无菌医用检查手套;无菌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无菌检查用乳胶手套;足部隔离用品;等Ⅱ类医疗器械类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的生产活动。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二、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层级和部门:省级药监部门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审批
1、书面申请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申请表》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4、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
5、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6、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
7、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8、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9、工艺流程图
10、经办人授权证明
(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
1、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变更书面申请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变更申请表》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承诺书
5、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8、新住所地址的证明文件
9、生产地址文字性改变的证明文件
10、申请增加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原生产范围的:
(1)申请企业持有的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如有受托生产的,包括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
(2)生产工艺流程图
11、申请增加生产的产品属于原生产范围的:
(1)申请企业持有的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如有受托生产的,包括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
(2)生产工艺流程图
12、受托方办理增加受托生产产品信息的:
(1)申请企业持有的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如有受托生产的,包括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
(2)生产工艺流程图
13、受托方办理增加受托生产产品信息的,除提交(1-5,14-15)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如下7项资料:
①委托方营业执照;
②委托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
③委托生产合同
④委托生产医疗器械拟采用的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⑤委托方对受托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认可声明;
⑥委托方关于委托生产医疗器械质量、销售及售后服务责任的自我保证声明
⑦委托生产的产品审批、证明材料
14、生产地址非文字性变更的:
(1)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
(2)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如有变化,须提交)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