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认定的法律依据
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认定的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该文件强调了科学家精神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具体要求,为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的设立提供了指导思想。
二、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的认定条件
基本条件
(1) 单位资格:申报单位应为海南省内设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研发机构;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能够为专家团队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后勤服务保障。
(2) 科研实力:具有实验室(试验基地)、试验设备、固定的科研经费投入;未设立过相同或相类似研究领域的院士工作站或创新中心,同一家企业或社会研发机构设立创新中心不超过1个;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工作机制,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学术、科研诚信等方面的严重问题。
创新中心负责人条件
(1) 经验要求:具有主持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经历,且组建不少于5名科研人员团队的学科带头人或技术带头人。企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2) 工作状态:须在职在编或全职受聘在依托单位工作;未担任其他创新中心负责人或院士工作站负责人。
创新中心签约专家条件
(1) 推荐要求:“两院”院士团队的专家需一名院士推荐。
(2) 年龄限制:截至申报日期专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但“一事一议”柔性引进的专家可不受此年龄条件限制。
(3) 团队规模:每一个创新中心柔性引进的专家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且该团队不能同时与不同的依托单位签约合作;每名专家与我省依托单位签约设立的创新中心不超过1个。
三、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的认定材料
单位基本信息材料
(1) 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单位运营资金、设备、服务设施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创新中心负责人材料
(1) 负责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负责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负责人主持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创新中心签约专家团队材料
(1) 与院士团队核心成员签订的合作协议
(2) 院士推荐信
(3) 专家团队成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资质证明。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可能会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最新政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准备申报材料时,请务必仔细阅读并遵循最新的申报指南和要求。
四、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的认定流程
(1) 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随时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2) 材料审核: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认定评审,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质、人才培养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 实地考察与评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会议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4) 审核与公示:审核专家评审意见,将拟认定创新中心名单报省科技厅厅务会审议、厅党组会审定。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认定常见问题
Q1、对于申报材料格式有什么要求?
A1、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人需登陆系统在线填写《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
Q2、评审和公式时间?
A2、海南省科技厅原则上于每年8月组织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Q3、对于经费有什么要求?
A3、自筹配套经费:企业单位申报(含合作单位),自筹配套经费应不低于财政补助经费,并出具承诺函。
经费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含配套资金)需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