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好评系数:
发布日期:2021-06-09 浏览次数:807
电话/微信:19943344499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黄金;黄金制品;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批层级和部门:人民银行总行及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黄金制品进出口审批(初审)
1、书面申请
2、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登记证书
4、黄金制品进出口合同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申请人近2年有无违法行为的说明材料
7、近3年的企业纳税记录、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件和年度达标检测报告
8、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证明材料、近3年的企业纳税记录
9、承担国家科研项目、重点课题的证明材料
10、在国内取得黄金原料的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