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实验动物生产资质办理

海口实验动物生产资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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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系数:海口实验动物生产资质办理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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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实验动物生产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实验动物生产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验用小鼠;实验用大鼠;实验用地鼠;实验用豚鼠;实验用兔;实验用犬;实验用猴;实验用鸡(不含蛋、胚);实验用鸭(黑龙江);实验用树鼩(云南);实验用小型猪(北京);实验用鱼(北京);实验用羊(上海);实验用雪貂(江苏);实验用史宾格犬(江苏);实验用猫(河北);实验用东方田鼠(湖南);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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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实验动物生产资质办理


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  批层级和部门:省级科技部门
 
一、海口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办理所需材料
1、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报告
3、实验动物管理机构文件
4、本单位实验动物设施平面图
5、本单位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清单
6、本单位实验动物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目录


二、海口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办理所需条件

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实验动物种子来源于国家实验动物保种中心或国家认可的种源单位,遗传背景清楚,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2.具有保证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质量的饲养、繁育、生产环境设施及检测手段;

3.使用的实验动物饲料、垫料及饮水等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4.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动物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检测人员;

5.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6.生产的实验动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海口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办理法律依据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10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2013年7月18日予以修改)

第六条:国家实行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另行制定。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7〕593号)第九条: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必须取得许可证。

第十二条: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按照以下程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负责受理许可证申请,并进行考核和审批。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

第三条:实验动物许可证包括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局)负责受理许可证申请,并进行考核和审批。……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局)签发批准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发放许可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