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营业务 > 资质市场
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设立-代办机构-易企算财税公司

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设立-代办机构-易企算财税公司

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好评系数: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设立-代办机构-易企算财税公司

发布日期:2021-07-01 浏览次数:503

电话/微信:19943344499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设立-代办机构-易企算财税公司

一、办理条件:
 
    1.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举办民办高等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凭营业执照办理。举办民办高等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十条: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第三章。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
 

 海南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设立-办理

 

海南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设立办理

 
二、审批部门
 
省教育厅
 
三、需要办理如下证件的材料。
 
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设立
 
1、申请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4、可行性论证报告
5、学校章程
6、捐赠协议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9943344499  (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