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文化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
(一)第六条: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审批,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二)第十三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6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受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6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三、办理材料
(一)备案变更申请表
(二)原备案证明文件
(三)不同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例如变更地址):新地址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如地址变更涉及跨区或跨市,可能还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单位章程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办理流程
(一)初步咨询与委托:联系代办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二)准备材料:委托方向代办机构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基本信息;代办机构根据变更事项(如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协助委托方准备相应的变更材料。
(三)提交申请:代办机构根据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选择在线或现场提交申请及材料;跟进审核进度。
(四)审核与备案:文化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备案证明。
(五)后续服务:咨询解答;持续跟踪。
五、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六、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价方式:微信报价
联系人:高炜 联系电话:19943344499(微信同号)
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 www.yqsq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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