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营业务 > 资质市场
对外劳务合作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对外劳务合作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好评系数:对外劳务合作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发布日期:2022-04-13 浏览次数:659

电话/微信:19943344499对外劳务合作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资质价值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620号)第五条: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第七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三)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五)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四、准备材料

企业的申请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验资报告——经营场所证明——专业人员证书——履历表以及业务证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五、注意事项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三)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五)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