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是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设立代表处等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法规定了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外资(代表处)公司的设立和运营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该条例是专门针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包括代表处)的具体规定。
二、外资(代表处)公司注册条件
(一)外资股东资格:外资(代表处)公司的股东必须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这些股东需要提供合法开业证明、资信证明等文件,并经过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或中国相关机构的公证。
(二)外资(代表处)公司需要有一个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
(三)外资(代表处)公司需要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住所或办公场所。这个住所可以是租赁的或购买的房产,但需要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等文件。
(四)外资(代表处)公司的经营范围需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五)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外资(代表处)公司注册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这些文件和资料需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格式规范。
(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外资(代表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需要遵守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如公司法、外商投资法、税法、劳动法等。
三、外资(代表处)公司注册材料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股东身份证明(如为外国公司,需提供合法开业证明及公证认证文件;如为外国自然人,需提供护照及公证认证文件)
(四)批准证书副本
(五)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书
(七)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八)公司章程
(九)注册证明文件及公证、认证文件原件
(十)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任命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一)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营业执照、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外资(代表处)公司注册流程
(一)名称预先核准
(二)办理批复证书
(三)提交注册登记申请
(四)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五)刻制公司印章
(六)税务登记
(七)银行开户
五、常见问题
Q1、注册外资(代表处)公司的费用是多少?
A1、外资(代表处)公司通常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不需要像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那样有具体的注册资本要求,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资(代表处)公司需要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经费来源,以确保其正常运营和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