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分公司变更登记

外资分公司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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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05 浏览次数: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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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

外资分公司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外资分公司需要遵循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如果变更事项需要经过审批部门的批准,还需要先履行审批程序。

申请书 

二、变更登记材料

(一)外资分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具体材料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材料:

(二)《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这是申请变更登记的基本表格,需要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隶属公司公章。

(三)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根据不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 变更名称的,需要提交变更后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自主申报名称信用承诺书。

2. 变更营业场所的,需要提交变更后的营业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3. 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果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需要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4. 变更负责人的,需要提交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分公司的上级机构,隶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必需的。

(五)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三、变更登记流程

(一)决策与筹备: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如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负责人等筹备相关的变更材料,如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文件、隶属公司的决议文件等。

(二)提交申请:向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并附上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可以通过窗口申请或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

(三)受理与审查: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将予以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四)决定与公告:登记机关在审查通过后,将作出变更登记的决定根据需要,可能还需要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五)领取新证照:申请人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四、常见问题

Q1、外资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A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分公司名称变更需要预先核准,还需要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如果外资分公司名称变更涉及特定行业或领域,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Q2、外资分公司变更企业类型需要什么材料?

A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由于企业类型变更属于重大变更事项,通常需要提交详细的变更事项说明或决议文件,如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明确同意企业类型的变更。);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必要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