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执行、变更、延续、注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是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
(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作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配套办法,该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包括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
海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变更办理
二、受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有效期内变更: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应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
2. 法定情形变更:排污单位因特定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排污许可证内容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变更申请。
(二)具体变更情形
1. 基本信息变更: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
2. 排放情况变更: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种类、排放量减少等变化,不构成重新申请情形的,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不符,发现之日起30日内。
3. 标准与政策变更: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实施前30日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发生变化后30日内;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实施前30日内;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后30日内。
4. 监测与方案变更: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自行监测方案不符合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监测分析方法已不再适用等情形发生后30日内。
5. 其他法定情形:排污单位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30日内;因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或《名录》调整,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重点管理变为简化管理后30日内;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形。
三、办理材料
(一)变更申请表:填写完整的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变更原因说明: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三)承诺书: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任免文件等。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六、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 www.yqsqw.com
注册公司、记账报税、证件资质办理、高端财税、税务筹划、税审报告
为您解决各种疑难财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