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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不足3个月的纳税人如何申请一些先进制造业的退税政策?

发布日期:2021-06-22 浏览次数:58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经营期在3个月以内的纳税人,需要在实际经营期届满后计算非金属矿产品、通用设备、特种设备及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的销售比例,以确定先进制造业的退税政策是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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