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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发布日期:2021-06-10 浏览次数:54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一个很严谨的工作,很多公司因为平时做账不规范,常在这时候暴露出不少财税问题。尤其是零申报企业要特别注意、认真应对,因为长期零申报企业的名字可能已经纳入重点核查库之中。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或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分机构纳税人,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省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由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并按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扩大
相关政策:《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放宽
相关政策: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3、公益股权捐赠扣除办法明确
相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4、预付卡按实际支出税前扣除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5、股权激励行权可以递延纳税
相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6、存款保险保费可以税前扣除
相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7、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8、企业发生资产移送他人,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的,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