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年报公示?年报逾期会怎么样?
发布日期:2024-07-27 浏览次数:181
1、什么是年报公示制度?
年报公示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年报公示是企业积累自身信用的过程,是企业向社会展示持续经验状况的途径,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基础。依法年报积累信用资本,不按时年报将影响企业诚信。
2、哪些企业需要年报?
凡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3、企业年报包含哪些内容?
1>公司股东缴纳的出资情况、资产情况;
2>企业的联系方式与地址;
3>企业的存续状态;
4>企业各类变动情况,如股权变更信息、购买股权信息等;
5>企业网站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网址信息等;
6>企业从业人数、财务信息、社保信息等等。
4、未及时年报公示会有怎样的后果?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满3年未年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有关信息将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并为全社会共知,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收到有关部门的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收到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代表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代表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代表机构自被撤销、吊销或者责令关闭之日起5年内,设立该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
5、如何进行企业年报网上报送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采取电子化方式报送年度报告。请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填报。
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上述电子化方式申报年报,也可以按照纸质方式进行申报,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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