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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中标的危害

发布日期:2024-07-22 浏览次数:272

一、什么是低价中标

1. 符合法律规定的低价中标

这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低价格中标。具体来说,它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这种低价中标是法律容许的,但有一个重要前提,即投标价格不能低于成本。这种评标方法又称为最低评标价法,旨在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不满足法律规定的低价中标

这种低价中标是指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中标,它是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允许的。这种低价中标往往是由于投标人为了中标而恶意压低报价,导致报价低于其实际成本。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投标人的自身利益,还可能因为无法保证工程质量而给招标人带来损失。

低价中标 

 

二、低价中标的危害

1. 工程质量风险

1)低质材料使用:低价中标往往导致中标人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劣质材料或偷工减料,从而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项目的长期价值,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2)技术力量投入不足:中标人可能会减少在技术力量、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导致施工水平下降,难以保证工程质量。

2. 工期与成本风险

1)工期延误:低价中标后,中标人可能会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增加签证、中途停建或要挟招标人进行额外加价等方式来弥补低价带来的损失,这很容易导致工期延误。

2)低标价高结算:一些投标人抱着先中标拿到工程再说的心理,不计成本、恶性竞争,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想方设法利用合同中某些不明确的条款为其中标的工程项目额外谋取利益,导致最终结算价格远高于中标价。

3. 市场秩序扰乱

1)不公平竞争:低价中标可能诱导同行进行恶性竞争,通过不正当手段降低成本以获取中标资格,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2)资源配置不合理:超低报价扭曲了工程项目的市场价格,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4. 社会影响

1)劳动权益受损:低价中标可能导致承包商雇佣廉价劳动力,而这些劳动力往往面临工资拖欠、保险不足等问题,加大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2)信任危机:长期低价中标导致的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等问题会损害公众对招标投标制度的信任,影响行业的整体形象。

 

三、应对低价中标的措施

为了防范低价中标带来的危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明确工程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实质性要求,并合理设置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2. 加强评审过程监管:评审人员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投标报价进行认真审核,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3. 加强履约管理:中标后,招标人应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确保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

4.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不断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低价中标的界定标准和处罚措施,为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进行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