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

发布日期:2024-07-01 浏览次数:293

一、海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设立水路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港(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等。

2.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规定了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经营条件、监督管理等具体要求。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核发条件

1. 企业需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具备从事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的经营资质和条件。

2. 企业应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基本资料,以及企业章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核发材料

1. 基本材料

(1) 《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企业)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 船舶相关材料

(1)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入级证书)和安全管理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办理的船舶应提供)复印件各1份。

3. 人员相关材料

(1)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从业资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各1份。

(2高级船员比例证明材料(含:高级船员名册原件及符合比例要求的高级船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1份。

4. 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材料

(1) 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DOC证明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印1份。

 

四、核发流程

1. 企业向洋浦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和海洋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洋浦交通运输和海洋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 初审通过后,洋浦交通运输和海洋局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海南省港航管理局进行审批。

4. 海南省港航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5. 审批通过后,洋浦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和海洋局窗口向企业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常见问题

Q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A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5年。在有效期内,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和换证等工作。

 

Q2、如果我的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或我想注销证书,应该怎么办?

A2、如果企业信息发生变化,如法定代表人、船舶数量等,需要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如果需要注销证书,需要向原发证机关提交注销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