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牌照-金融牌照办理-海南三亚金融许可证代理
发布日期:2023-08-25 浏览次数:270
名称:第三方支付牌照
(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
审批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一、主要法律依据: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4、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6、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9、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三、注册资本要求:
1、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服务的为1亿元人民币
2、在省级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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